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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时间: 2021-01-05 09:49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应急管理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区应急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视察广东、视察清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清远市清新区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要求,以全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为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制度体系,强化执法实践,致力把依法行政理念贯穿于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始终,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和应急管理水平提升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一是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别负责、各股室具体落实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二是有效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负责人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定期召开党委(组)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落实各项任务和工作要求,并就上一年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整改,积极推进法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依法防控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一是按照区委、区政府联防联控统一部署,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主动协调防疫应急视频会议调度和应急物资调度,为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提供充分的基础保障。二是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与文明、人性执法相结合,统筹安排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为导向,督促企业落实复工复产“四个一”工作,严防安全生产次生事故发生。三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特点,做到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两手抓,深入企业开展疫情防控法法治宣传教育以及安全生产业务指导工作。

  (三)深化改革,全面履行部门职能。一是持续深化行政许可事项制度改革。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管理事项系统,动态调整完善事项清单;持续配合有关部门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二是继续加强简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做好上级部门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目前共承接市级委托行政许可事项1项;同时通过业务指导和培训,有效推进乡镇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三是深化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文件要求,及时调整本部门的权力清单,目前共梳理权力清单事项253项。四是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以“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为依托,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严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执法,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领域失信、守信的文件要求,积极推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五是优化公共服务。持续完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100%“一窗”受理,全面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六是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依托“粤政易”平台在线开展日常工作沟通、非涉密文件交换和办理等业务,实现了政务信息化规范管理。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有效落实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备案和清理工作。一是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2020年提请区人民政府颁布《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清新府〔2020〕122号)。二是加强对已发布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修订,及时修订或废止。对《清远市清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清新府〔2015〕98号)进行到期评估。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正当、合法。2020年完成了《清新区应急管理局新建乡镇视频会议分中心工程建设方案》重大决策事项,建设了全市首个实现省、市、区、镇四级互联互通的指挥调度系统。二是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聘请广东优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为重大决策、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等提供了法治支撑,防范决策法律风险。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年初科学制定《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明确本年度重点监管对象、检查频率、检查内容、职责分工等内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二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做好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的司法移送工作。三是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规范日常行政检查行为,提高行政检查水平;同时依据《广东省行政执法标准指引》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四是根据《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遵循正当、平等、先例原则,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裁量程度。五是全面推行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落实“三项制度”,及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调整公示各项信息,出具法制审核意见。六是结合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各镇、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检查,2020年共检查各类经营单位9860家次,发现隐患9191项,已整改完成8679项。七是积极配合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规范行政执法数据录入和使用,提高执法效能,2020年共上传公示各类行政执法信息155条。八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对照督检考各项指标,分级分类规范审核把关并定期分类归档,2020年作出行政许可决定80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313份,立案查处35宗(其中出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17份),已归档412份。九是严格执行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印发《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纳入个人绩效考核内容。十是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公务员执法证持证率达96%;全面落实法律知识学习和业务培训制度,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参加专题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十一是列支专项经费用于执法装备的采购,目前已配齐执法记录仪、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防爆手机等执法设备设施。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0年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162条;在两建平台上传、“双公示”平台链接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共122条。二是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运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工作。2020年上传公示各类行政执法信息155条,拓宽了行政执法公开查询渠道。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等重点栏目和以往薄弱栏目的回应。截至目前共公开解读文件信息2条,安全生产信息10条。四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审查,可以公开的文件,按照程序公开。信息管理员按照计划协调相应股室提供信息,提高政务信息的供给率,保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

  (八)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积极配合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工作。二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提高行政诉讼风险防范意识,2020年无应诉案件。三是强化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所有审批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确保审批项目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方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建立健全违法行政行为信访投诉举报制度,在公开、受理、处理、反馈等环节上做好相关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020年暂未接到信访投诉。五是强化对不当用权的问责力度。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9年修订)、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对违法滥用权力、违法推卸应尽责任的行为,不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职工,都必须追究责任,依法加以惩处,达到警示作用。

  (九)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认真履行调解职能,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2020年共处理群众举报投诉件6宗,均得到满意评价。二是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通过法律顾问的法律风险事前防控和主动沟通,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开展应诉复议工作。自觉接受行政复议机关监督,积极配合开展调查工作,并落实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执法案件无一起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十)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业法律纳入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究和宣传解读。2020年共召开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6次。二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颁布施行,举办专题培训班重点解读,2020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会议3次。同时结合会前必学、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三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采取宣传与培训相结合、宣传与监管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2020年组织区、镇安全监管人员参加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举办的专题培训班5次,培训人员达150余人次;举办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三排”以及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业务知识培训班,培训人员达290人次。同时利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火“宣传月”以及“国家宪法宣传日”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固定宣传活动,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安全生产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充分运用条幅、板报、宣传栏、电台广播等多种形式,组织普法人员深入企业、社区、学校等开展宣传,共派发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资料近三万多份,播放公益广告200余条,提高群众的守法自觉性,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区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行政执法基础薄弱,应急管理工作专业性要求较高,而目前区应急管理局具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不足20%。

  二是监管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认识不足,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偏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存在一定难度。

  三是由于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冲击、经济下行,以推动经济发展的监管服务、教育为主模式与严格执法之间存在矛盾,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面临着挑战,立案查处较少,执法手段偏软。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2021-2025普法规划启动之年,区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可靠法治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切实把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从贯彻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到责任制落实、监管执法、专项治理、宣传培训等工作,都要明确主体,层层明确责任,逐项明确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依法落实,有方法、按步骤认真贯彻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和任务。

  二是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充分发挥专家排查隐患、“互联网+监管执法”作用,加大预防性处罚,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以严格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是加强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健全和坚持学法制度,继续组织和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灾的法规宣传活动,以每年固定的主体宣传活动为基础,结合平安企业建设工作,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灾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四是做好各类预案修订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应急预案,及时修订本级预案,并根据预案开展综合演练,增强抗击灾害的应急救援能力。

                                                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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